機場或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僅限於自用或餽贈,不得販賣。自製酒品供自用以100升為限(成品+半成品),且不得販賣
轉知宣導 2022-08-01 · 徐士凱老師 · 公告 · 點閱數:197
1. 機場或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僅限於自用或餽贈,不得販賣。
2. 自製酒品供自用以100升為限(成品+半成品),且不得販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