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3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一案
2022-06-02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5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3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2日桃教小字第1110050812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小學部教師2名。
三、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