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2-04-22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3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4月21日府人考字第1110095337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