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轉知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2022-04-19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6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轉知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4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1010133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