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本市111年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相關事宜一案
2022-03-16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3
有關辦理本市111年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3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10065800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依「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及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
三、為提升員工托育意願,請各機關學校積極洽詢所屬公教員工子女已受託或當地合法立案、評鑑優質之托育服務機構,與市府簽署特約托育合作同意書及提供優惠方案之意願,以提供同仁多樣化選擇,並於111年5月10日(星期 二)前依式填列「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彙整表」,併同「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優惠方案合作同意書」及托育服務機 構立案(設立許可)證書影本,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日後如有新增亦同。
四、各機關學校洽詢托育服務機構簽署特約托育合作同意書前,務必請上開機構詳閱特約須知,如有終止合作者,請將「特約托育服務機構終止優惠合作通知書」逕送本府人事處,俾憑更新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
五、檢附市府110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 一覽表、107及109年私立托嬰中心評鑑優(甲)等一覽 表、私立幼兒園評鑑報告一覽表、辦理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