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修正「110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
2022-02-22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100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修正「110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22日府人力字第111004382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係配合保訓會110年12月9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 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訓練輔導相關規定及酌修部分文字、增訂「實務訓練表現未達基本要求個別會 談紀錄表」(訓練計畫第5點、第7點、第18點,及附件1至 附件4、附件11),以資周妥。另依據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及同年月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得 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該部103年9月1日部法二字第 1033865849號令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爰修正有關休 假年資採計規定(訓練計畫第22點附則〔三〕),以符現 行規定。
三、旨揭訓練計畫置於該會網站(https://http://www.csptc.gov. tw)「培訓最新消息」及首頁「法規及函釋/培訓法規(含 各項訓練計畫)/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高 普初等考試訓練相關規定(含各項訓練計畫)/高普考訓練相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