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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徐士凱老師 - 公告 | 2017-11-09 | 點閱數: 36

函轉行政院秘書長為持續廣宣洗錢防制法新制相關措施,請宣導3則語音廣播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0月30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9363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賡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錄製「代言人-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等3則語音廣播,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單位、學校、公會、團體將其上傳於官網、臉書等相關網路,協助宣導民眾支持洗錢防制工作。

三、檢附3則語音廣播檔,請自行下載運用。廣播檔同步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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