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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訪客 - 公告 | 2020-01-17 | 點閱數: 47

 

(一) 申請資格:
1、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2、 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 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二) 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 初選:109年3月25日(星期三)至3月27日(星期五)9時至16時。
2、 複選:109年4月29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四)9時至16時。
(三) 鑑定時間:
1、 初選: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2、

複選:109年5月9日(星期六)。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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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0007349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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