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實施計畫」一案,請有意願辦理出訪及來訪接待之學校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5年度國際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 申請資格:以下兩項皆須符合。 1、 學校人員參加國際教育2.0或中程計畫共通或分流課程 研習,請檢附研習合格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 2、 學校已申請教育部國教署115學年度國際教育補助計畫 其中一軌(原SIEP課程或國際交流)。
(二) 申請方式: 1、 請檢具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1份,核章後以紙本郵寄至桃園市國際教育事務中心(大園國際高中) ,地 址:33743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並於封面註 明校名及「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以郵 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2、 另須將上述申請表件核章後之掃描電子檔寄至 interedu01@dysh.tyc.edu.tw,並將信件主旨與申請書檔命名為:「校名_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
(三) 重要期程: 1、 計畫撰寫說明會:115年3月9日(一)15時至17時。 2、 收件截止:115年3月25日(星期三)。 3、 初審結果通知:115年4月14日(星期二)。 4、 繳交修正後計畫:115年4月24日(星期五)。
三、 旨案計畫撰寫及經費規劃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 中心,聯絡電話:(03)381-3001#925,聯絡信箱: interedu01@dysh.tyc.edu.tw。
四、 檢附115學年度桃園市國際交流-出訪申請計畫格式、115學 年度桃園市國際交流-來訪申請計畫格式、本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辦理國際交流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出國生活費日支 數額表、出國保險金額費率表及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