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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導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2022-08-30 | 點閱數: 171

持續落實以下防疫措施,以減少校園發生群聚感染風險:

(1)於校園時除用餐、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2)於從事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吹奏類樂器)、舞蹈類活動時,如無呼吸道相關症狀、能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及室外1公尺)且維持活動空間通風下,得不佩戴口罩,但於活動前後仍需落實佩戴口罩。

(3)保持勤洗手習慣,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用餐期間不得併桌共餐並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倘使用隔板者,每次使用完畢應充分消毒並妥善保管。

(4)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維持教室環境通風良好,倘有開啟冷氣的需要時,務必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並儘可能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5)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6)配合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17日起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天數為3+4天,自5月17日起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者調整為0+7天自主防疫,為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並有效控管疫情風險,上述自主防疫期間(包含歸國後居家檢疫後4天)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上課及上班為原則。

(7)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具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7天,無須採檢直接解隔,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6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教職員工生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

(8)開學後倘有家長及訪客需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配戴口罩、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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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防疫措施暨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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