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94
  • slider image 896
:::
李宜珊老師 - 公告 | 2019-08-08 | 點閱數: 54


108年8月8日08時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8月7日17時30分發布中度颱風利奇馬(編號第9號)海上颱風警報,今(8)日5時颱風中心位置在北緯22.4 度,東經126.1 度,即在臺北的東南東方約 550 公里之海面上,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48公尺(約每小時173公里),相當於15 級風,七級風暴風半徑 220公里,十級風暴風半徑80公里。其暴風圈正逐漸接近臺灣東半部海面,對臺灣北部海面、東北部海面及東南部海面(含蘭嶼、綠島)將構成威脅,請前述區域應嚴加戒備並防強風豪雨。


二、另今(8)日上午5時28分,中央氣象局發佈地震特報,位於宜蘭縣政府南偏東方36.5公里發生芮氏規模6深度22.5公里有感地震,宜6花4北4竹4桃4中4投3苗3彰3雲3嘉2南2東1高1屏1澎1,請國教署、教育局(處)、縣市聯絡處及各大專校院(館所)協助聯繫轄屬學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清查災損情形。


三、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今(8)日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臺灣北部、東半部(含綠島、蘭嶼)、南部及恆春半島沿海地區已有長浪發生;臺灣各沿海地區(含綠島、蘭嶼)及澎湖、金門、馬祖將有較強陣風並有較大風浪;臺灣中南部及東南部沿海低漥地區請慎防淹水,為因應大雨、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


四、請位於颱風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級學校、館所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位於陸上警戒區內學校,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


五、各級學校應掌握學生戶外活動情形,並就颱風來臨前後,避免從事登山、溯溪、垂釣、海上或河堤活動,以避免被洪水圍困,如正在郊外或預定從事登山、露營者,則應取消行程,以維護師生安全。


六、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若有發生風災及地震災損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利奇馬颱風暨地震」災損及停課之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若已發布「停課區域」,請協助於本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停課區域」設定作業,增進本部統計「受災停課校數」正確性。


七、中央氣象局預定於今(8)日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中央應變中心將配合氣象局發布同步提升為一級開設,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各直轄市教育局軍訓室(校安室)、縣(市)政府聯絡處依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所示陸上警戒範圍提升為甲類值勤,並隨時掌握縣市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


八、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餘震可能造成災損,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九、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