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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資訊 林正芬老師 - 公告 | 2017-09-08 | 點閱數: 4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60097501號函辦理。


二、參與並通過種子講師相關研習之人員,將成為本局推動新
課綱之重要資源,本案為第一階段總綱種子講師研習課程
,請貴校指派人員參與。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並請依研
習計畫內容辦理報名事宜:
(一)基礎培訓:
1、臺北場(北區):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14日(星
期六)假臺北市永安國小(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
19弄1號)辦理。
2、苗栗場(中區):106年9月29日(星期五)-30日(星
期六)假育達科技大學(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
8號)辦理。3、高雄場(南區):106年9月22日(星期五)-23日(星
期六)假蓮潭國際會館(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辦理。
(二)回流課程:
1、臺北場(北區):106年11月16日(星期四)假臺北市
永安國小(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辦理。
2、苗栗場(中區):106年11月17日(星期五)假育達科
技大學(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8號)。
3、高雄場(南區):106年11月3日(星期五)假蓮潭國際
會館(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辦理。


三、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活動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
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
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
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四、貴校倘需本局補助代課鐘點費用,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國
中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
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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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6.9.6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種子講師培訓研習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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