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 壹、目的: 推動國軍文藝運動及軍民藝文交流,期透過作品甄選與推廣,使 國人認識國防,進而支持國防。 貳、甄選主題: 本屆以「勇氣˙信念」為主題,表達無論面對任何困境與考驗, 國軍始終堅守崗位,無畏犧牲奉獻,進而克服重層挑戰,矢志用 行動證明國軍永遠是國家最堅實的守護者,保衛家園與人民的承 諾與信念,永不改變,展現國軍的價值與提升優質形象,再創光 榮典範。 參、甄選對象: 一、國軍組: (一)國軍現役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學(員)生。 (二)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文職、聘雇人員、軍事訓練役及替代役男。 (三)教育部所屬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 (四)現役軍人之配偶及尚在撫卹中之國軍遺族。 (五)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退伍日期起8年內始可參加,其餘人員 請報名參加「社會組」甄選)。 二、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含)以上 學校學生。 肆、甄選類別:(5大類15項,作品類別、規格如附件1)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二、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三、音樂類:軍事歌曲、勵志歌曲等2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形象廣告、軍事新聞報導等3項。 五、設計類:文創品設計、軍事模型設計項等2項(不分組別)。 伍、報名及送件作業: 一、報名方式: (一)國軍組:除軍訓教官外,由各一級單位統一造冊報名(作品清 冊及編號表如附件2、3),並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清冊、 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電子檔光碟乙片),部外單 位軍職人員配偶,由所隸單位完成相關資格審查後統一報名。 (二)社會組:逕自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 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乙片),各指定受理單位收件後,統一 造冊送交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及青年日報社(作品清冊及編號 表如附件4、5)。 (三)每人參加項目不得超過2項,各項以1件為限,參加甄選之作 品,須填註申請表1份(如附件6-8),連同作品送審,並浮 貼1吋半身照片1張,凡填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 (四)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國防部運用得獎作品效益,參賽者均須填 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9),未滿18歲須由法 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 (五)軍訓教官列屬國軍組,惟報名方式比照社會組,並由各區承辦 人協助分類。 二、作品受理單位及收件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一)評審收件:(僅美術類辦理初評) 1、國軍組:除軍訓教官外,採統一送件,個人送件不予受理, 收件日期於109年7月31日(星期五)止。 (1)美術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鄭向均上尉,電話: 02-28947754#234,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2)文字類:國防部青年日報社(承辦人:劉郁芬小姐,電話: 02-23222722轉5010,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B 棟2樓業務部)。 (3)音樂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張韶芹上士,電話: 02-28947754#224,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4)多媒體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蔡雙安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5)設計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葉佳汶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2、社會組:收件日期至109年8月2日(星期日)止,受理時間 均以郵戳為憑。 (1)美術類: 甲、北區(臺北、基隆、桃園地區):空軍司令部(承辦人:徐 輔君中校,電話:02-25320373,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 安路387號)。 乙、中區(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地區):憲兵203 指揮部(承辦人:許毓焄上尉,電話:04-22222337轉 591105,地址:臺中市東區南京路121號)。 丙、南區(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地區): A、雲林、嘉義、臺南:海軍教準部(承辦人:江俊宥少校, 電話:07-5853284,地址:左營郵政90234號信箱)。 B、高雄、屏東:海軍保指部(承辦人: 張銘豪上尉,電話: 07-5887174、07-5813141#784498,地址:左營郵政90187 號信箱)。 丁、東區(宜蘭、花蓮、臺東): A、宜蘭:宜蘭縣指揮部(承辦人:張又文中校,電話: 0932-493676,地址:宜蘭市金六結路236號)。 B、花蓮:花蓮縣指揮部(承辦人:楊邦傑中校,電話: 0932-493694,地址:花蓮市北濱街105之1號)。 C、臺東:臺東縣指揮部(承辦人:李政賢中校,電話: 0932-493752,地址:臺東市中興路三段69巷100號)。 戊、外、離島(金門、馬祖、澎湖地區): A、金門:金防部(承辦人:李昀上尉,電話:082-332863, 地址:金門郵政90675附8號信箱)。 B、馬祖:馬防部(承辦人:李裕信上尉,電話:0836-25435, 地址: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5號信箱)。 C、澎湖:澎防部(承辦人:萬博寧上尉,電話:06-9266200, 地址:澎湖馬公郵政90660附4號信箱)。 己、上述各區收件單位請於109年8月10日(星期一)前將作 品送達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綜辦(承辦人:鄭向均上尉, 電話:02-28947754#234,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2)文字類:國防部青年日報社(承辦人:劉郁芬小姐,電話: 02-23222722轉5010,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B 棟2樓業務部)。 (3)音樂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張韶芹上士,電話: 02-28947754#224,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4)多媒體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蔡雙安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5)設計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葉佳汶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地址: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二)美術類複評收件: 1、初評入圍者由受理單位個別通知檢送作品至國防部政治作戰 局文宣心戰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參加複評,送件 時間依實際審查期程另行通知,逾期視同放棄。 2、請依複評送件規格妥適包裝,作品於郵運過程中發生之損毀 由作者自行負擔。 3、作品背面右上角請註明報名類(項)、作品名稱、創作年份、 作者姓名及聯繫電話。 陸、評審作業: 由國防部敦聘藝術、設計、視覺傳達及文學等領域專業人士,組 成「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評審委員會」實施作品審查,評審 內容及方式區分: 一、美術類: 區分初評及複評2階段,由評審委員審查參賽作品電子檔並實 施初評研討會,通過初評之作品由受理單位個別通知作者,檢 送原件(攝影除外)參加複評,並由評審委員會評選金、銀、銅 像獎各1名及優選各3名得獎作品,各項作品名次未達水準或 不符甄選規定,得由評審委員決定予以從缺。 二、文字、音樂、多媒體及設計類: 由評審委員評選出金、銀、銅像獎各1名及優選各3名得獎作 品,各項作品名次未達水準或不符甄選規定,得由評審委員決 定予以從缺。 三、參加甄選作品為2年內之創作(以107年5月1日起算)。 四、曾在其他競賽中獲得獎項或已將該作品著作權授權、轉讓與第 三人者不得參加甄選。 五、各單位於受理報名時,應先行完成參選人員資格、主題、規格、 作品內容審查,置重點於是否涉及抄襲或曾參加公開競賽獲得 獎項或已授權、轉讓著作權及作品規格等事項。 六、美術及文字類甄選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文字類翻譯作品不予 受理;多媒體、音樂及設計類甄選作品若為2人以上之共同著 作,應保證已經取得共同或共有著作人全體同意授權代為報名 並簽署同意書;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資格。 七、後備軍人身分之認定,以後備指揮部列管為準(退伍日期起8 年內),未符合後備軍人資格者,作品一律退回;後備軍人及 現役軍人配偶參選,須檢附退伍及眷屬身分證明。 柒、獎勵與表揚: 一、獎勵區分:各項評選金像獎、銀像獎、銅像獎各1名、優選各 3名,獎勵如下: (一)金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二)銀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三)銅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四)優 選: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證書乙紙。 二、表揚方式:11月下旬於國防部辦理頒獎典禮。 捌、運用與巡迴展出: 一、運用: (一)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擁有複製、公開展示、 發行、重製及公布於網站等權利,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二)美術類獲金、銀、銅像獎及優選者,作品歸國防部典藏,作為 推廣國軍文藝工作及全民國防教育運用。 (三)各類得獎作品由國防部編製專輯、光碟及文宣品,以擴大文藝 推廣。 二、巡迴美展: 由各軍司令(指揮)部逕行協調2所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使 用校區內適合場地辦理巡迴美展,每場展期2週至1個月,使 一般民眾及學生均可接觸國軍文藝金像獎各類作品,以擴大國 軍文藝影響層面與深化全民國防教育,所需預算由各單位年度 「政戰綜合作業費」項下支應。 (一)海軍司令部:110年3月1日至4月15日。 (二)憲兵指揮部:110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三)空軍司令部:110年7月1日至8月15日。 (四)後備指揮部:110年8月16日至10月31日。 (五)陸軍司令部:110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六)國防大學:110年12月15日至111年1月31日。 玖、一般規定: 一、作品如涉及抄襲、臨摹,或有未獲得共同或共有著作人全體同 意授權等妨礙他人著作權之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獲 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座、當選證書者,除悉數追回外, 並於國防部網站公布之。 二、除美術類複評作品未入選者統由國防部辦理退件,其餘文字、 音樂、多媒體及設計類之評審作品均不辦理退件(需退件者請 註明)。 三、美術、音樂、設計、多媒體、文字類作品之受理報名與收件作 業,由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及青年日報社分別辦理,請受理單 位完成分類清冊、編號等作業,並於得獎後2日內將作品電子 檔送交青年日報社,以利專書編印。 四、參賽作品除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項得完成落款及簽名外, 餘各項作品內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等明顯個人註記,違者將列為 不符作品規格淘汰。 五、獲獎名單及表揚日期由國防部公告通知;各類獎項得獎稿費依 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辦理扣繳事宜。 六、各單位執行本屆文藝金像獎甄選所需經費,由本部年度相關預 算項下支應。 七、甄選規定逕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各軍司令部、後 備、憲兵、資通電軍指揮部等承辦單位函索,或至國防部政戰 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全民國防教育網 (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八、本案承辦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馮瑞華上校,軍用 電話:636615,自動線:02-85099077。 附件1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甄選作品類別、規格表 類別 項 目 初評檢送資料 複評送件規格 美 術 類 國畫 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 意書及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正面全圖照片1 張、局部細節2張JPG檔,1200X1800以上像素,300dpi 解析度)。 1、以水墨、壓克力等媒材為 限,直、橫式規格裱框或 卷軸,4尺或6尺全開宣 紙為原則(規格不符及聯 屏不予收件)。 2、裝裱不得採用玻璃材質。 書法 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 意書及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正面全圖照片1 張、局部細節2張JPG檔,1200X1800以上像素,300dpi 解析度)。 1、直、橫式規格裱框或卷 軸,4尺或6尺全開宣紙 為原則(規格不符及聯屏 不予收件),臨帖、摹寫 作品請勿參選。 2、裝裱不得採用玻璃材質。 西畫 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 意書及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正面全圖照片 不含框1張、局部細節2張 JPG檔,1200X1800以上像 素,300dpi解析度)。 1、以油畫、水彩、版畫等媒 材為限,水彩尺寸以全開 (109X79公分)為限,餘類 型比照油畫布F60至F80 號規格,並完成裝框。 2、裝裱不得採用玻璃材質。 漫畫 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 意書及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1組12幅JPG 檔,1200X1800以上像素,300dpi解析度)。 1、1組12幅(每幅45×30公 分),黑白、彩色不拘。 2、每幅整體構圖不得完全使 用電腦影像合成,須具有 繪畫性和原創性。 3、作品一律以卡紙裝裱,不 加框。 攝影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調整前原始RAW檔及調整後JPG檔)。 2、作品以電子檔審查, 1組6幅JPG檔,單張2400X3600 以上像素長寬,300dpi解析度,不得插點擴檔。 3、作品黑白、彩色不拘,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 及銳利度,不可抄襲、冒名、拷貝、格放,並以後製軟 體重製、加色、重曝、疊片、合成及增加或減少原始影 像之元素。 4、經通知得獎後,須沖洗1組6幅,每幅長邊16吋、寬度 等比例之相片,以卡紙裝裱,不加框,並寄送國防部政 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鋼琴伴奏譜例: C:\Users\I100185501\Desktop\徵選譜例.jpg 文 字 類 報導 文學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紙本5份、電子 檔光碟1片(內含申請表、作品WORD檔)。 2、字數5,000字至8,000字(不含標點符號)。 3、作品以電腦A4紙直式格式,採橫式編排繕打者,請採標 楷體16級字列印,並註明字數;手寫撰稿者請使用黑 (藍)色筆、600字稿紙直式書寫(不得使用印有公司、私 人名銜稿紙)。 短篇 小說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紙本5份、電子 檔光碟1片(內含申請表、作品WORD檔)。 2、字數8,000字至1萬字(不含標點符號)。 3、作品以電腦A4紙直式格式,採橫式編排繕打者,請採標 楷體16級字列印,並註明字數;手寫撰稿者請使用黑 (藍)色筆、600字稿紙直式書寫(不得使用印有公司、私 人名銜稿紙)。 短片 劇本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紙本5份、電子 檔光碟1片(內含申請表、作品WORD檔)。 2、以電視單元劇或微電影等拍攝方式撰寫20分鐘劇本。 3、作品以電腦A4紙直式格式,採橫式編排繕打者,請採標 楷體16級字列印,並註明字數;手寫撰稿者請使用黑 (藍)色筆、600字稿紙直式書寫(不得使用印有公司、私 人名銜稿紙)。 音 樂 類 軍事 歌曲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紙本5份、電子 檔光碟1片(內含申請表、作品JPG檔)。 2、作品須含詞、曲,歌詞以80至100字為原則,內容須適 合部隊行進間演唱或原地齊唱之歌曲;另須附鋼琴伴奏 譜曲以供審查。 勵志 歌曲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詞曲簡譜含和弦 紙本5份、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申請表、作品WAV檔及 詞曲簡譜含和弦JPG檔)。 2、作品含括詞、曲時間3-5分鐘,內容應以超越自我、追 求理想並足以激勵人心之音樂為訴求(如動力火車-「彩 虹」、趙傳-「英勇勳章」、任賢齊-「再出發」等歌曲 類型);歌詞禁用不雅詞彙,由評委審定是否合宜。 多 媒 體 類 微電影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2片(1片 內容含申請表及MP4檔,1片為DVD格式,光碟上均須 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2、長度在3-5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具有故事情節, 且符合甄選主題之短片,作品不得附上演職人員名單(如 單位、感謝協助拍攝等)。 3、不限器材攝影(DV、相機等),並配以旁白、音樂進行製 作,另將配樂列入評分標準項目。 4、影片規格為不低於1280X720畫素,並以MP4格式製作。 5、作品所有圖畫(片)、影像、音效、音樂或其它素材,參 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授權(須註明來源),並提供本 部宣傳時無償使用。 形象 廣告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2片(1片 內容含申請表及MP4檔,1片為DVD格式,光碟上均須 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2、長度不得超過120秒,不限製作方式,內容須符合甄選 主題,作品不得附上演職人員名單(如單位、感謝協助拍 攝等),另將配樂列入評分標準項目。 3、規格為不低於1280X720畫素,並以MP4格式製作。 4、作品所有圖畫(片)、影像、音效、音樂或其它素材,參 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授權(須註明來源),並提供本 部宣傳時無償使用。 軍事 新聞 報導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2片(1片 內容含申請表及MP4檔,1片為DVD格式,光碟上均須 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2、長度5-10分鐘,不限製作方式,內容須符合甄選主題, 作品如有模擬情節部分,不得附上演職人員名單(如單 位、感謝協助拍攝等),如有實際採訪或訪談對象,可顯 示單位、姓氏、稱謂(職稱)等必要資訊。 3、不限器材攝影(DV、相機等),規格為不低於1280X720畫 素,並以MP4格式製作。 4、作品所有圖畫(片)、影像、音效、音樂或其它素材,參 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授權(須註明來源),並提供本 部宣傳時無償使用。 設 計 類 文創品 設計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設計圖稿電子檔)。 2、本項目以實用取向之文創品為設計訴求,作品未來可量 產性、實用性均納入評分標準要項。 3、文創品材質不限,實體成品以製作500件為標準,單件 預算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 4、作品設計圖稿電子檔需求: (1)作品完成圖須呈現設計外觀圖或3D立體圖,並於圖面標 示作品名稱、作品概念說明、圖說、材質、實際比例及 實際尺寸等補充要項。 (2)設計稿圖檔(或作品模型不同視角照片)請檢附10張(其 中須包含正面全圖1張、多面視角圖6張、包裝圖3張), CMYK全彩、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之 JPG格式。 (3)作品概念說明應朝切題性、創新性、市場性、商品性等 方向描述;作品圖說須充分說明作品功能等要項,使受 眾易於明白創作目的。 (4)須檢附作品設計圖稿AI、PDF、PSD等原始設計檔。 軍事 模型 設計 1、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 申請表、作品設計圖稿電子檔)。 2、本項目以裝飾取向之國軍軍事人物公仔、軍武裝備模型 為設計訴求,作品未來可量產性、裝飾性均納入評分標 準要項。 3、實體成品公仔、模型材質須以PVC、ABS等材質為主,並 以製作500件為標準,單件預算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 幣3,000元。 4、作品設計圖稿電子檔需求: (1)作品完成圖須呈現設計外觀圖或3D立體圖,並於圖面標 示作品名稱、作品概念說明、圖說、材質、實際比例及 實際尺寸等補充要項。 (2)設計稿圖檔(或作品模型不同視角照片)請檢附10張(其 中須包含正面全圖1張、多面視角圖6張、包裝圖3張), CMYK全彩、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之 JPG格式。 (3)作品概念說明應朝切題性、創新性、市場性等方向描述; 作品圖說須充分說明作品設計理念、目的等要項。 (4)須檢附作品設計圖稿AI、PDF、PSD等原始設計檔,須標 示圖案用色之色碼。 附件2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國軍組○○司令部 ○○類甄選作品清冊(範例) 編 號 單 位 類 項 主 題 作 者 級職 姓 名 出生 年 月日 聯 絡 電 話 身 分 註 明 備 考 02 01 001 海軍 ○○隊 ○○旅 ○○營 美術類 國畫項 我愛 海軍 中士 王○○ 60 01 01 02-98765432 0920-654321 現役 軍人 男 03 04 001 空軍 ○○部 美術類 漫畫項 我愛 空軍 曾○○ 60 01 01 02-23114321 0920-123456 眷屬 夫 上尉 張○○ 女 05 03 001 後備 指揮部 (臺北市) 美術類 西畫項 全民 國防 李○○ 50 01 01 02-98762345 0920-123321 後備 軍人 男 合 計 員。 備 註 1、檔名編號請各軍依規定繕造。 2、表格請自行延伸。 附件3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國軍組單位項目編號表 陸軍 01 海軍 02 空軍 03 後備 04 憲兵 05 國防 大學 06 國防部 (含直屬 單位)及 軍訓教官 07 國畫01 0101001 0201001 0301001 0401001 0501001 0601001 0701001 書法02 0102001 0202001 0302001 0402001 0502001 0602001 0702001 西畫03 0103001 0203001 0303001 0403001 0503001 0603001 0703001 漫畫04 0104001 0204001 0304001 0404001 0504001 0604001 0704001 攝影05 0105001 0205001 0305001 0405001 0505001 0605001 0705001 報導文學 06 0106001 0206001 0306001 0406001 0506001 0606001 0706001 短篇小說 07 0107001 0207001 0307001 0407001 0507001 0607001 0707001 短片 劇本08 0108001 0208001 0308001 0408001 0508001 0608001 0708001 軍事歌曲 09 0109001 0209001 0309001 0409001 0509001 0609001 0709001 勵志歌曲 10 0110001 0210001 0310001 0410001 0510001 0610001 0710001 微電影 11 0111001 0211001 0311001 0411001 0511001 0611001 0711001 文宣短片 12 0112001 0212001 0312001 0412001 0512001 0612001 0712001 軍事新聞 報導13 0113001 0213001 0313001 0413001 0513001 0613001 0713001 文創品 設計14 0114001 0214001 0314001 0414001 0514001 0614001 0714001 軍事模型 設計15 0115001 0215001 0315001 0415001 0515001 0615001 0715001 ■例: 01 01 001 陸軍 國畫項 作品編號 ■請依此類推增加編號,清冊編號及作品編號都一樣。 ■作品清冊:軍0101001,作品照片編號:軍0101001(1)、軍0101001(2)、 軍0101001(3)。 ■此編號表為國軍組各軍繕造時統一使用。 附件4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社會組北區 ○○類甄選作品清冊(範例) 編 號 區域 類項 主 題 作 者 姓 名 出 生 年月 日 聯絡電話 性別 備 考 02 01 001 中區 美術類 國畫項 我愛國軍 曾○○ 60 01 01 02-98765432 0920-654321 女 03 04 001 南區 美術類 漫畫項 國與家 王○○ 60 01 01 02-23114321 0920-123456 男 05 03 001 外 離 島 美術類 西畫項 全民國防 李○○ 50 01 01 02-98762345 0920-123321 男 合 計 員。 備 註 1、檔名編號請各區收件單位依規定繕造。 2、表格請自行延伸。 附件5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社會組單位項目編號表 北區 01 中區 02 南區 03 東區 04 外、離島 05 國畫01 0101001 0201001 0301001 0401001 0501001 書法02 0102001 0202001 0302001 0402001 0502001 西畫03 0103001 0203001 0303001 0403001 0503001 漫畫04 0104001 0204001 0304001 0404001 0504001 攝影05 0105001 0205001 0305001 0405001 0505001 報導文學 06 0106001 0206001 0306001 0406001 0506001 短篇小說 07 0107001 0207001 0307001 0407001 0507001 短片劇本 08 0108001 0208001 0308001 0408001 0508001 軍事歌曲 09 0109001 0209001 0309001 0409001 0509001 勵志歌曲 10 0110001 0210001 0310001 0410001 0510001 微電影 11 0111001 0211001 0311001 0411001 0511001 文宣短片 12 0112001 0212001 0312001 0412001 0512001 軍事新聞 報導13 0113001 0213001 0313001 0413001 0513001 文創品 設計14 0114001 0214001 0314001 0414001 0514001 軍事模型 設計15 0115001 0215001 0315001 0415001 0515001 ■例: 01 01 001 北區 國畫項 作品編號 ■請依此類推增加編號,清冊編號及作品編號都一樣。 ■作品清冊:社0101001,作品照片編號:社0101001(1)、社0101001(2)、 社0101001(3)。 ■此編號表為社會組受理單位繕造時統一使用。 附件6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甄選美術類作品申請表 甄選類項 美術類:□國畫 □書法 □西畫 □漫畫 □攝影 姓名 個人照片 (1吋) 性別 生日 服務單位 電話 公: 宅: 住址 公: 宅:(含鄰、里) 作品主題 作品照片 創作年份 作品尺寸 國畫/書法: □4尺 □6尺 漫畫: □45*30公分 西畫 □全開 □ F 攝影: □長16吋、 寬等比例 身分類別 □國軍組 □現役軍人 □軍人眷屬(配偶、遺族) □軍訓教官 □後備軍人 □軍校學生 □國軍文職、聘雇人員及替代役 □社會組 獲獎經歷 以200-300 字概述作 品內容及 創作理念 附件7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甄選 文字、音樂、多媒體類作品申請表 甄選類項 文 字 類:□報導文學 □短篇小說 □短片劇本 音 樂 類:□軍事歌曲 □勵志歌曲 多媒體類:□微電影 □形象廣告 □軍事新聞報導 姓名 個人照片 (1吋) 性別 生日 服務單位 電話 公: 宅: 住址 公: 宅:(含鄰、里) 作品主題 身分類別 □國軍組 □現役軍人 □軍人眷屬(配偶、遺族) □軍訓教官 □後備軍人 □國軍文職、聘雇人員及 替代役 □軍校學生 □社會組 創作年份 作品 字數/時間 作品照片 獲獎經歷 以200-300 字概述作 品內容及 創作理念 附件8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甄選設計類作品申請表 甄選類項 設計類:□文創品設計 □軍事模型設計 姓名 照片 (1吋) 性別 生日 身分類別 □不分組 級職(職務) 服務單位 電話 公: 宅: 住址 公: 宅:(含鄰、里) 作品主題 創作年份 成品預算 作品照片 作品尺寸 長: 寬: 高: 作品材質 獲獎經歷 以200-300字 概述作品內容 及創作理念 附件9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甄選活動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立書人 (作者全名)同意將投稿 【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之作品 (作品名稱)於獲獎後,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 防部】所有,國防部擁有複製、公開展示、發行、重製及 公布於網站等權利。 立書人聲明及保證本著作係著作人之原創性著作,若 係改作或編輯著作則以獲得原著作權人之授權同意;若本 作品為兩人以上之共同著作,本人保證已通知其他共同或 共有著作人本同意書之內容,並經各共同或共有著作人全 體同意授權代為簽署同意書,且本著作未有授權、轉讓著 作權與第三人之情事。 立書人如有違反前項之擔保致他人受有損害,將自行 處理並負擔法律責任,概與本部無涉,並應賠償本部所有 損害。 立書同意人簽章: 法定代理人簽章: (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 立書同意人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 中華民國年月日